编辑: ok2015 | 2014-08-06 |
(一)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020-34073606 传真:020-34073606 邮编:511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
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
电话:020-83576900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0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答疑及踏勘现场等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磋商有效期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磋商保证金 小写:7,000.00元;
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请各供应商按以下银行账号将磋商保证金存进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写上采购项目编号:GZCQC1901FC04018. 收款单位: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账号:44001400808053000395;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
电话:020-83499678;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磋商)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投标(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