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8-14 |
推进经营管理工作的效率并谋求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贯彻实体绩效考核的四项基本―系统性、公平性、适应性和导向性原则;
维护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考核责任人代表中石化长城润滑油分公司总经理(甲方)与被考核对象代表 经理(乙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共识: 1.本年度实体绩效考核的应用时段为: 年月日年月日;
2.本年度实体绩效考核的KPI调整方式: (1)由公司绩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确认的KPI. (2)具体调整节奏如下表: 调整内容 调整节奏 调整期限 调整流程 调整范围 调整考核 指标权重 每月 实施时段前5天内必须确定并下达 月度评估反馈流程 权重变动区间见指标详表 调整考核 指标组合 每季度 实施时段前10天内必须确定并下达 季度评估反馈流程 组合变动范围见指标详表 调整考核 指标体系 半年 实施时段前10天内必须确定并下达 半年评估反馈流程 体系调整见相关约定 3.实体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的执行部门 公司绩效管理部,责任人 4.本年度实体绩效考核在 实际应用的KPI组合: 类别 属性 KPI名称 基准目标 理想目标 权重调整 区间 组合调整 系数 职能实现类指标 运算类 统计类 评估类 业务提升类指标 运算类 统计类 评估类 团队建设类指标 运算类 统计类 评估类 健康运作类指标 运算类 统计类 评估类 客户满意类指标运算类 统计类 评估类 5.本年度实体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 (1)用于核算 员工薪酬实发总额(见《薪酬计算办法》) (2)用于兑现 第一责任人的年薪(见《年薪计算办法》) (3)用于扩大 员工总的提薪(变更工作岗位的职级薪点)者额度,任免升迁(变更工作岗位的职等薪点)者额度(见《部门提薪及岗位变更办法》) (4)授予 荣誉(见《部门表彰办法》) 6.与实体绩效考核相关的其他方面的约定 被考核对象代表: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考核责任人代表: 公司总经理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