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新开仓交易保证金按前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收取.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第五条 自交易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