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4-08-29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9.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拟派本项目的工作组成员 (7)其他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12.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仍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可以继续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