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4-09-04
绵经信轻〔2017〕325号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绵阳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将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推动食品工业产学研合作、技术改造、品牌推广、市场开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促进我市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2017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以食品产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现将2017年度绵阳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1.申报企业必须是符合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中的农产品加工行业内的企业;

2.企业在绵阳市内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

(二)支持重点方向 1.支持以转化本地资源优势具有区域特色和以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促进新产品由研发向产业化转化、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的加工类新上和技改项目;

2.支持食品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开拓市场、提质增效、参加国家和区域性食品交易会, 绵阳造 产品推广会;

支持企业名优品牌建设、建立技术中心的项目;

支持申报国家与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项目. 3.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贫困村集中连片发展规模化种养殖业,收购原料且带动农民增收,促进我市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技术改造类项目 1.新建和技改项目须是在2016年后开工,2018年年底前建成,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建设项目(含在建和竣工项目).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600万元以上,或工艺设备、产品质量检测仪器与设备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不低于50%;

3.申报企业应经营正常,产权明晰,主业突出(占60%以上),申请项目在主营业务范围内;

4.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企业信用良好;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须经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的申报项目,企业应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立项或备案工作;

6.申报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食品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

(二)市场开拓提质增效(含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各类专业认证)类项目 1.企业从2015年7月到2017年6月底(2年内)进行的大型超市专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参加我市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展会;

围绕增品种(新产品开发)、提品质(工艺设备水平提高)、创品牌(品牌提升)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各类认证;

2.企业具备相关项目实施条件,有资金投入保证;

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

3.企业有专业研发团队,研发场所,与相关科研院校(所)开展专业研讨、成果开发等,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科研成果;

企业积极创建市、省及国家级品牌、商标以及 非遗 、 原产地 保护、食品安全和质量等企业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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