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4-09-07 |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 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注: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 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8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按本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1.0.9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当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时,应分专业出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10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11当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专项设计单位应依据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以及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 1.0.12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中宜在方案阶段进行 技术策划 ,其深度应符合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详图设计.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行会签,确保其荷载、连接以及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均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