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4-09-10
安庆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文件 庆招[2012]31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招标采购管理局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办、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推动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重新修订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首问责任制 服务承诺制 一次性告知制 通知 安庆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2年5月8日印发 共印26份 首问责任制

一、有关人员来我局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并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优质服务.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办、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办、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科室(办、中心).

四、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咨询、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

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是以提高招标采购管理机关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公众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主要手段,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的一种有效机制.

二、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三、我局应将各科室(办、中心)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工作制度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让社会公众了解各科室(办、中心)的职能分工.

四、服务承诺标准

(一)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着装整齐、行为规范、态度良好;

(二)办公场所、招标采购交易服务大厅的环境标准:整洁卫生、设施齐全、公示明确;

(三)工作质量标准: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

五、建立投诉监察机制.建立完善投诉渠道、投诉程序和监察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一次性告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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