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9-28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2018年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D-2018-0001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1)投标人应提交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3)投标人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
账号:3400072209006819341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8年10月12日16:00前(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缴纳至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①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②保证金汇款摘要内应注明 投标保证金 ,如因摘要书写其他内容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③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④以支票形式递交的,应在保证金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前将支票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⑤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⑥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由投标人公司反开一张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 投标文件数量: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4套副本,word版电子标书1份(存储在U盘内),正、副本、U盘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 开标一览表 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8年10月16日14:00之前),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3)当面递交.
7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14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每天9:00-11:
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俊青
电话:0411-82951756 0411-82951759 传真:0411-82851752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B1一单元102室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1、截至2018年10月15日,经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 信用大连 网站(credit.dl.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