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9-28 |
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 其他人员 企业全体员工、承包商和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完善制度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参见附录A),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 组织培训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保留培训记录.对已排查出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培训预防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相关人员清楚 五定 措施. 全员参与 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隐患分级与分类 隐患分级 一般事故隐患 应按照DB37/T 3010-2017第5的规定执行.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结合DB37/T3010-2017第5条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以下情形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的;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的液氯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具有氯气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要求;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环氧丙烷生产装置未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液氯、溴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氯气等剧毒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釜式汽化器、玻璃转子流量计等.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标准要求的1/2的;
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未按标准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
生产装置区、罐区及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管线等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