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4-09-28
黔环审〔2018〕157号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州万丰瑞鑫铁合金 有限公司技改2*33000KVA锰硅合金 矿热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州万丰瑞鑫铁合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贵州万丰瑞鑫铁合金有限公司技改2*33000KVA锰硅合金矿热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

该项目将原有的4*25000KVA锰硅合金矿热炉及2*5000KVA精炼炉,技改成2*33000KVA锰硅合金矿热炉,并增加其他辅助设施.经研究,同意《报告书》及其技术评估意见(黔环评估书〔2018〕182号).

一、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落实环保 "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2.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平台网站上备案.

二、主动接受监督 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纳入省级重点监控企业进行监管,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兴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贵州省环境监察局,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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