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4-09-30 |
第二包: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第三包: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第四包: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交纳方式: (1)投标商应在取得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子账户后,通过其开设的银行账户(账户名与投标商名称一致)向投标保证金专用子账户汇款,可采用到银行柜台转账或使用网银办理汇款手续. (2)保证金交纳支持投标人采用网银或手机银行线上转账、柜台或自助终端线下转账(汇款)、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担保函等方式交纳.(由于银行到帐时间不确定等原因,不建议使用同城清分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方式使用保证金系统交纳投标保证金). (3)使用保证金系统采用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按照交易文件要求,通过保证金系统,获取账户信息,在截止时间前向该账户一次足额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出,账户名应与响应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有多个分包的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所投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 注: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 海采(2018)1748号 综治保安
3、交纳账户的获取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7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正本的份数:1份 副本的份数:4份(另提供电子版文档――U盘1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西侧第四开标室.
10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第四开标室.
12 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3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 中标人 收取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号: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14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5 开标一览表 开标时对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开标一览表》中如果存在未签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有投标报价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16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备案后不得转让,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多个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如有此情况发生,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环节.如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某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则该投标人无法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17 采购合同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相关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以简体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备案1份,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存档1份.
18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其中一级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采购合同公示由采购人操作,二级网站(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三级网站(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http://czj.bjhd.gov.cn/)上采购合同公示由采购代理机构操作. 详见财库{2015}135号文《关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磋商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