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4-10-10 |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
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供应商串通报价.
6、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采购人、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成交服务费、公证费等费用.
8、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产品标准: 供应商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属于节能、环保型产品的(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环保范畴的必须投报节能、环保产品),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节能、环保型产品证明,也可以载明可以查询的官方网站详细地址.
十、无论采购过程与结果如何,采购人与代理采购人均不口头解释落标原因,所有的报价文件不予退回. 十
一、解释权
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代理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2、谈判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处理依据.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一宗.
二、 项目要求:
1、质保期限:不少于3年.
2、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故障.(需提供承诺函)
三、项目预算:20.055787万元,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此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
四、设计方案要求 1-1项目概况 临术县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1m3/d,其外排水质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表2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1-2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
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4、《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7、《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9、《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