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10-13 |
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项建立隐患清单,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专人跟踪、闭环处理. 3.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督促施工企业对照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4.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管力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出租、安装、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监理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施工现场要建立和完善"一机一档"资料,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等工作.要根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特点,加强吊装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的相关吊装专业知识.各相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测单位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检测质量水平. 5.不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苏安办〔2017〕194号)等文件精神,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入研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要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要强化源头管控,落实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开展"安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6.加强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特别是轨道交通工程、管廊工程及装配式建筑等一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以及春季复(开)工、雨季汛期台风、夏季高温和冬季严寒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
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市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蚊蝇消杀等活动. 7.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企业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改善空气质量强制污染减排强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18〕4号)要求,严格做到 "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喷淋抑尘、严禁抛洒、图牌公示";
狠抓"五个严禁",即: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属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按照 "四个一律"要求对扬尘管控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