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10-13 |
五、工作进度安排 全市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此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整治,开展自查和检查活动.市住建局将按照此方案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于5月、10月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其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高处坠落防范措施、起重机械设备的管控、事故预防机制和工程现场扬尘管控作为全年的整治重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署.全市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全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要依托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落实全年整治重点内容,明确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负责人及联络员信息于1月18日前报我局质安处.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树立"检查十次不如执法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突出"严"、"细"、"实"作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巡查机制,对事故多发企业、现场管理薄弱的项目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
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敷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处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查处情况.要加快研发"智慧工地"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施工现场业务监管系统在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作用.要树立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按时报送信息.请各地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
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半年度、全年度当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