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4-10-14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010.

10.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规范培训教育,严格考核考试,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2010〕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范围内所有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指在建筑企业担负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 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全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证书核发和证书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全面负责,会同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工作,接受当地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成立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编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编审委员会).编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对编审委员会负责. 编审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1、选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

2、编制《教学培训大纲》、《教学考核大纲》,审定《教学讲义》;

3、审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考核试题库试题;

4、制定《教学管理规定》、《考试管理规定》、《证书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

5、审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库成员及培训机构(培训点);

6、对各地开展的相关培训考核工作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教学培训大纲》、《教学考核大纲》、《教学讲义》、考核试题、培训师资库的专(兼)职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点)均应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建立、管理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教学师资库.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教师必须是师资库成员. 师资库成员应从大专院校、各专业技术学校的专业教师中以及从省属,广州、深圳等市属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的高职称技术管理人员中选聘. 师资库成员须参加 授课教师短训班 培训,经编审委员会审定后,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列入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库. 师资库成员的信息在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第七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点)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及省属,广州、深圳等市属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推荐,经编审委员会审定后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各培训机构(培训点)必须具有建设类二级、三级培训资质及相关收费许可批准文件;

具有良好的教学场所、完备的教学设备设施、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学管理制度. 第八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坚持考、培分离,应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 参与考核命题、考务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相关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编审委员会审定的培训机构(培训点)按照《教学培训大纲》、《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教材,统一学时,制订教学培训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继续教育考核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按照《教学考核大纲》、《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考场发卷、监考、收卷工作,组织评卷及在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上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培训点)举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班,应经本地建筑业协会审核,并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批准后实施,并配合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培训考核考试工作. 第十二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培训课时不少于60学时.分别为法律法规课不少于12课时,施工管理课不少于18课时,专业课不少于24课时,考核考试6课时. 第十三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考试为闭卷考试,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试卷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总时间为6小时. 考试采用A、B卷的形式,A卷为通用必修课内容,B卷为专业课内容. A卷分为A--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