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10-14 |
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延续复审申请表》;
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健康证明(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6、近三年工作业绩证明. 第二十一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合格证书续期复审为不合格:
1、超过退休年龄的;
2、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本岗位的;
3、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4、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5、考核发证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办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加盖公章);
证书内页上的个人照片位置加盖钢印,钢印字为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专用章 .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使用的有效条件:
1、证书内页相关内容填写完整;
2、证书相片与持证人身份证照片相符;
3、相片、培训机构、发证单位处印章齐全和正确;
4、证书有效期内. 第二十四条《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考核发证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编审委员会
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教学管理规定
3、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管理规定
4、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5、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教学培训大纲
6、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教学考核大纲 《管理办法》附件1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 培训考核工作编审委员会 编审委员会: 由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9名(共14人)组成. 主任委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李新建总工程师. 常务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李福伟会长.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林伟明调研员;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梁剑明秘书长;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教育培训部林建新主任. 委员: 广东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系胡欣欣副主任(房屋建筑专业);
广东工业大学城市公用设备工程系夏蓓娅副教授(机电设备专业);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部林利明主任(建筑材料专业);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韦东生副主任(土木工程专业);
广东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黄红万副教授(水利工程施工专业);
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周美新院长(应用力学专业);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装饰与管理教学部邓伟安主任(工程管理专业);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王德山副秘书长;
深圳建筑业协会林小丛秘书长. 编审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梁剑明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