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4-10-16 |
五、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一)法律责任条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规范的具体处罚标准 ⒈有下列一般违法行为的,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的. 2.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的,处所收费用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建设项目的. 第二类 违反建设项目 三同时 制度类
六、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一)法律责任条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二)规范的具体处罚标准 ⒈有下列显著轻微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建成且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 ⒉有下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尚未按照环评要求建成的;
(2)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建成且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
(3)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引发投诉、举报、信访的. ⒊有下列一般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4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建成,但环境保护设施未正常使用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
(2)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尚未按照环评要求建成的;
(3)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引发投诉、举报、信访的. 4.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6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环评要求建成,但环境保护设施未正常使用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
(2)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5.有下列比较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列入环境影响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 6.有下列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列入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逾期不改正的. 7.有下列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逾期不改正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