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4-10-16 |
(四)建设手续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选址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要完善.充分利用荒滩、荒地、未利用地、村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注重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创新园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现有各类园区相结合,因地制宜在铁路、公路干线、站点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各类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合理布局,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五)管理水平 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有1个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入驻,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有1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入驻.要以社会资本、工商企业、金融资本作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管理科学,生产要素集聚,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投入符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
要有一支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队伍,主要从业人员经过相应职业技能培训;
要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5月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县级、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作方案;
2020年1月底前,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要制定出台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作方案;
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度,落实责任部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方案要报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编制建设规划.启动创建的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要体现加工企业等生产者的经营主体地位,强化企业和原料基地生产者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选址、内容具有科学性、示范性、可操作性.规划实施前需报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三)抓好招商引资.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编制具有产业特色、区域特色、文化特征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项目库,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引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精深加工项目,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集中.通过会展、网络、代理招商等形式,引进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引导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入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四)统一建设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于2019年8月前制定出台《钦州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扎实推动自治区级、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标准化建设.各县区可参照自治区和市的标准于2019年9月前制定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并报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建立管理机制.实行分级验收和审核,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验收按规定由自治区组织专家组实地验收;
市级、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分别由市、县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其中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于每年12月底前申请验收.市级、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可以通过后续验收申请晋级为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各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入驻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业主要按照规划要求,高标准建设、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