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10-23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 9点整. 投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开标 6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8日上午 9点整. 开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开标 6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李珍 项目负责人:乌力吉 联系
电话:0476-8362787 联系
电话:0476-6216177 采购人代表:斯日古楞 联系
电话:13804761332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账号: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巴林右旗公安局 地址:巴林右旗大板镇 邮政编码:025150 联系人:斯日古楞 联系
电话:13804761332 巴林右旗公安局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巴林右旗公安局的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政府采购.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 2. 项目说明 2.1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为巴林右旗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2.2施工地点:巴林右旗境内.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4付款方式:五年十期向承建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即以每半年为期限,按视频前端探头完好率支付租金,每期支付金额=(中标价格÷10)*(正常运转探头数/探头总数)*100%. 3.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做要求.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向采购人免费领取设计图纸.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参加资格初审报名且审核合格;
4.3制作投标文件;
4.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进口设备 如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节能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环境认证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扶持政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8.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8.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8.2规定的扶持政策. 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9.投标费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如需收费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