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10-23 |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组成 10.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11.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2对招标文件重要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请所有供应商经常浏览,以便获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
三、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文件使用其他文字,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12.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组成 13.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及商务四个部分.加 部分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应当按照 投标文件组成 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3.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13.3资格部分: (1)投标函(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代理人提供社会保障卡、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 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5)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一级资质证书;
(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 以上证书;
(8)主要设备(带 标志)生产厂家授权或年度经销权及售后服 务承诺函;
(9)主要设备(带 标志)公安部型检报告;
(10)电子警察、治安卡口系统检测报告(检测合格);
(11)本项目系统及设备必须保证与市公安局、公安厅及公安部视频系统平台联网无缝对接、保证该项目运行期间应用平台同步升级工作、且保证后续厂商能顺利接入现有平台承诺书;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13)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
(14)投标人单位账户直接转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客户回单. 13.4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13.5技术部分 (1)巴林右旗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