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4-10-29 |
2013 年第
36 号)的要求.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类型 污染物名称 总量控制指标 扩建前(t/a) 扩建后(t/a) 增减量(t/a) 生产废水 CODCr 1.9298 2.0499 +0.1201 氨氮 0.3860 0.41 +0.024 大气污染物 总VOCs 0.6 0.277 -0.323 SO2 3.7182 5.9423 +2.2241 NOX 17.6075 24.8143 +7.2068 根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本批复中需要新增的生产废水及废气(SO
2、NOx)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依法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
五、项目的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本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工程超过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13日 抄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环境保护局,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