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11-01 |
11.3.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注: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谈判保证金,但应于谈判现场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11.4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9060154800000721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注:各谈判供应商请在递交谈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应注明谈判供应商全称,所响应的谈判文件标号. 11.5谈判保证金退还: 11.5.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11.5.2预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无息). 11.5.3谈判供应商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保证金退还账户的相关信息,谈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