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4-11-06 |
附件:自贡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 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 自贡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 2018年12月19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科财(2017)45号)、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意见》(自委发〔2016〕22号)要求,为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科技创新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创新服务,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贡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 创新 )是由政府面向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无偿发放,并向社会公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而设计发行的一种用以抵扣一定比例科技创新服务费用的凭证.对承接创新服务接收科技创新券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第三条 创新服务是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或服务平台(基地)提供的检验检测认证、科技评估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科技创新服务,以及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和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内的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相关活动,不纳入创新券补助范围. 第四条 科技创新券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自贡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创新券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自贡市科技创新券的管理部门是市科技局,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 自贡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自贡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 市信息研究所 )负责创新券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以及创新券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兑现拨付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支持对象 第八条 创新券支持的对象包括:
(一)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财务管理规范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执行).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入驻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孵化企业,入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