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4-11-07

价格部门要加强价格指导和价格执行情况监督;

医保部门要落实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政策,及时结算,加大对违反医保政策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保障相关经费,拨付政府补贴对象的费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市将通过专项督查、选树典型、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动该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执行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大力宣传基层医改的进展、成效和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本通知自2016年8月15日起执行. 附件: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家庭诊疗)价格目录 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家庭诊疗)价格目录 序号 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元) 说明1130700001 出诊费 医生或护士出诊时应填写电话呼叫记录或约请出诊记录,内容包括:呼叫时间、呼叫人姓名、性别、年龄、出诊服务内容、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出诊时间、接诊医师姓名及执行医师或护师签字.出诊应统一使用社区门诊病历,记录患者一般情况、疾病情况、初步诊断与处理以及相关内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在医护人员开展服务时应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在场.含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肌肉注射、皮下注射. 耗材、药物、治疗、护理费、化验检查费、抢救费及抢救药品费, 一次性注射器. 次50 对同一患者不得一日内同时收取家庭病床巡诊费和医生(护士)出诊费.涉及需进行化验、仪器检查等发生的费用由患者另行支付.

2 130600001 家庭病床建床费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提出建床申请,经医生评估,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按规定办理建床手续,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由指定医护人员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首次访视时家庭医生应详细询问建床患者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和其他检查,并作诊断,对建床患者制订治疗计划.含建立病历和病人检查. 次50

3 130600002 家庭病床巡诊费 家庭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查床计划,患者病情需要或出现病情变化可增加查床次数;

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床.定期查床时应作必要的体检和适宜的辅助检查,并做出诊断和处理,向患者或法定监护人交待注意事项,进行健康指导.社区护士根据医嘱执行相应治疗计划;

执行医嘱时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交叉感染和不良事件发生;

同时,指导家属进行相关生活护理和心理护理,如防褥疮、翻身和口腔护理等.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应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规范书写家庭病床病历,及时、准确录入当日(次)医嘱及治疗情况,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 次40

4 130800002 糖尿病远程管理 家庭医生对血糖控制不稳定、降糖药物需要调整的患者选择实时连续监控.教会患者使用即时动态血糖监测系统设备,对实时显示进行动态监测、对收到的系统提示的高低血糖报警功能后及时与患者联系,做出及时准确的治疗处置,主动纠正不良血糖状态. 天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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