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1-13 |
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 市检察院监察室 2018年4月8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湘检发监字〔2018〕1号 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情况通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2018年2月7日,省检察院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省检察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基层院检察长和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期间,省院有关部门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基层检察院对此次会议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会议组织不力,会风涣散,为严肃会风会纪,严明纪律作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据了解,此次会议共有14个基层院的检察长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会议,检察长制席会议的基层院是长沙市天心区院、长沙市雨花区院、浏阳市院、新邵县院、汩罗市院、平江县院、澧县县院、宜章县院、新田县院、泸溪县院、凤凰县院、古丈县院、保靖县院、永顺县院;
其中,未向市院党组报告、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有:长沙市天心区院检察长袁征、长沙雨花区院检察长马贤兴、平江县院检察长黄利军、宜章县院检察长蒋小波、新田县院检察长朱诺等5名同志.此外,还有8位基层院检察长未按时到会或提前离会,检察长迟到或早退的基层院是衡阳市珠晖区院、衡阳市南岳区院、炎陵县院、株洲市天元区院、慈利县院、资兴市院、永兴县院、会同县院. 此次会议存在的会风会纪问题,反映出我省少数基层院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驰的问题,一些基层院党组和检察长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对队伍的日常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下热下冷"、"上紧下松"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会风会纪,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特重申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级院党组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抓好制度执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做到制度执行无例外、无盲区,确保制度刚性,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各市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要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和检察长的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今后,决不允许类似湘西自治州院大范围批准其下辖5名基层院检察长不参加省院组织的重大会议的现象发生.对本次被点名通报的5名基层院检察长,相关市州院党组应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