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11-13 |
2.制定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3.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
4.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
5.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
6.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7.组建推荐评审委员会;
8.负责中、初级评审;
9.确定职称评审方式及委托评审单位.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人事处. 主要职责: 1.负责职称改革具体承办事项;
2.组织报送参评材料;
3.材料、结果公示;
4.协调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5.负责职称日常工作及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1. 资格审查委员会(含任职资格审查小组、师德师风测评委员会、教育教学测评委员会、科研测评委员会) ⑴成员名单: 主任:朱发仁 黄镇才 副主任:郑静杨亚群 熊召友 朱健全 成员:翟振才 谭程尹文秋 肖潇王宪庆 李雪兰 王朝晖 汤长清 卢滔杨钧瑜 高惠林 ⑵主要职责: A.任职资格审查小组:由人事处负责组织.按照国家和省职改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逐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原件(教师资格、年度考核、学历和学位、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等);
B.师德师风测评委员会: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申报人员所属系(部)组织,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意见等方式全面考核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C.教学测评委员会:由教务处负责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参评人员开展教学测评工作,并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D.科研测评委员会:由科技处负责组织.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开展科研测评工作,并负责审查参评人员科研成果及业绩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同步对各种证件和各类业绩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实行 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 的责任追究制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2.推荐评审委员会 ⑴成员名单: 主任:张大顺 副主任:朱发仁 黄镇才 成员:郑静杨亚群 熊召友 尹文秋 成员:从推荐评审委员库中抽取的专家代表 ⑵主要职责: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与师德、年度考核、学历和资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并量化排序,确定高级推荐对象和中级评审拟通过人员. 3.纪律监督委员会 ⑴成员名单: 主任:邹纯旭 副主任:朱健全 谈应国 成员:从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代表 ⑵主要职责: 全程参与职称工作监督;
参与评委专家的抽取与监督;
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
对评审期间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等;
4.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 ⑴成员名单: 主任:张大顺 副主任:朱健全 谈应国 成员:从评委库中抽取的专家代表 ⑵主要职责: 受理投诉举报;
调查核实有关投诉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答复.
五、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确定岗位职数→岗位公布→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示表》公示→高级推荐评审、中级评审(量化评分)→推荐评审结果(高级)及评审结果(中级)公示→向委托评审高校送交推荐评审人员材料(高级)→评审结果公示(高级)→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发文、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