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4-11-13 |
(一)确定岗位职数.学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院岗位设置管理规划以及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确定2018年高、中级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职数.
(二)岗位公布.学院将已核定的高级和中级职务评审岗位职数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布.
(三)组织申报.学校按照 对岗申报 的原则,从符合本岗位(专业)条件的人员中组织差额申报.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任职资格审查小组、师德师风测评委员会、教学测评委员会、科研测评委员会等4个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按照《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执行,并对参评人员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材料真伪、申报参评材料是否完整、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负责.
(五)资格审查结果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示表》公示.学院将资格审查结果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示表》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及中级评审.推荐、评审委员会根据《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量化计分细则》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职改办从学院高级职称推荐评委库和中级职称评委库中按需求和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委,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计分),并按量化计分结果择优确定高级推荐评审通过人员及中级评审拟通过人员.
(七)推荐评审结果(高级)及评审结果(中级)公示.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八)向委托评审高校送交推荐评审人员材料(高级).按接受委托评审高校的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九)评审结果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十)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和发文、发证.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向省职改办和省高校教师系列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发文、发证.
六、推荐、评审纪律 1.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凡经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拉拢、贿赂评审组织成员,或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或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已获得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2.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正确执行评审政策,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凡涉及与当年参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暂停其参与评审工作或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3.参与评审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违反评审纪律的工作人员,停止其参与评审工作,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七、投诉与处理
(一)投诉与处理受理机构 为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纪律监督委员会与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
(二)受理范围 1. 受理参评人员本人的投诉,主要包括:对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的原则性、规范性持有不同意见的投诉,有充分证据说明职称评审环节中出现差错导致评审结果不合理的投诉等. 2.受理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方面的举报,主要包括:参评人员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