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1-14 |
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 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市 一极两带 一个中心、四个怀化 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切实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48亿元左右,占GDP比重为2.5%.其中,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44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92%.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3.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7%.其他单位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达到0.5亿元左右,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为1%.怀化高新区和建有省级高新区的县市区研发经费投入比例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思路和举措 按照 党委领导、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协同推进 的总体原则,切实推进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人才链、价值链 五链 融合,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快速增长,为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提供持久坚实支撑.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比较优势,重点启动实施 育苗行动 固本行动 提质行动 金穗行动 强基行动 ,进一步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金融财税激励作用,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
(一)育苗行动: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 1.建立财政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省推进计划、省 双百计划 的项目,市县两级予以重点关注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省重大产品创新项目,择优纳入市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予以支持.对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励,且单位排名前三的项目,给予1:1配套奖励,奖补资金作为研发经费.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要把科技支出列入预算保障重点.市级层面严格按照省 财政科技投入 绩效评估指标予以足额保障.各县市区按照年均不低于10%的增长比例,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快速增长. 2.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的统筹管理.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管理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投入的部分,由科技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合,由财政部门按科技经费口径下达给入统的研发执行主体,不断提高用于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构建 大科技 格局.各相关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认真指导入统对象做好统计年报,确保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增加财政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产业扶持和科技类的专项资金,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研发投入.对高校、科研院所非财政资金部分的新增研发经费投入,统筹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应用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研究项目. 3.明确财政研发投入重点方向和领域.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引导.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关键研发执行主体,聚焦生态文化旅游、电子信息、医药健康、绿色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区域引导.以关键区域为重点,引导形成研发与创新集聚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年均不低于4.0%,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年均不低于3.3%.对新获批国家级园区、国家级 双创 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获批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全省产业园区考核中排名前20位或前进3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排名前50位或前进2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补资金作为研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