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11-19 |
根据市政府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 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每两年考评确认一次 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龙头企业和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认定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今年调整工作本着 严守标准、调整存量、提升增量、注重质量 的原则,实行优胜劣汰,确保结构优化、水平提升.
二、认定标准
(一)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龙头企业以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为主,兼顾市场带动型.纯种植、纯养殖以及简单联合的生产主体原则上不予认定.已被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企业并顺利通过监测验收合格的,即确认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营业收入(交易额)占本企业总营业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经营规模.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 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
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年交易额 3亿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 4.经济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 5.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 6.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应达到 500户以上,企业在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户提供服务,认真履行购销合同,无违约情况发生. 7.产品竞争力.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产销率达90%以上.近2年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优先认定情形.申报企业有下列之一情况的,优先认定: 近两年内通过招商引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并投产运营的;
稳定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的. 不予认定情形.申报企业有下列之一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弄虚作假,查实有舞弊行为的;
在金融部门有不诚信记录的;
企业近两年内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环保状况被有关部门通报,并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二)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标准 1.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基本条件 联合体是指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手段,以提供商品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为依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实现产业联接、要素联接、各主体间利益联接的紧密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1)联合体有成员共同制定的联合体章程. (2)联合体有围绕主导产业的联合体建设方案. (3)联合体有文字契约.联合体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各成员之间以文字契约建立紧密的产业、要素、利益联接机制. (4)联合体内各主体之间有品牌化运营实际内容.通过专业化分工、多元化联合、紧密型衔接、标准化生产,实现联合体内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 (5)联合体有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形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的产品供销、作业服务等节本增效途径让利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利益共享机制,以共同出资建立风险基金的风险分担机制. (6)联合体有明显的经济效益.联合体内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总收入增加,生产总成本降低10%以上,种植亩产比分散经营农户高10%以上,龙头企业收购原料溢价在3%以上. (7)联合体有明显的生态效益.积极推进 一控两减三基本 ,大力实施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 (8) 联合体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带动农户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0%以上.带动新型职业农民认证比例和农村耕地规模化经营比例逐年递增, 三品 认证个数和面积逐年增加. 2.市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条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市级示范联合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由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发起,至少有1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5个家庭农场共同发起. ①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在产业化联合体中核心作用明显,积极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输送现代生产要素和创新经营模式,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分配机制.带动农户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5%以上或带动农户种养和就业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龙头企业推进优势资源整合,塑造农产品优势品牌.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合作,实现企业品牌共享共建,实现品牌价值延伸到种养原料的溢价高于市场价5%以上. 按照行业类别粮油类、畜牧类、特色类(包括茧丝绸、中药材、林特、水果、水产、蔬菜),分生产类、加工类、服务类进行划分. ②农民专业合作社 组织机构和内部制度健全,建立财务管理、成员帐户、盈余分配、培训、质量追溯等制度,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承担联合体的供销、种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③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符合当地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建立正常的生产经营核算和基础台账,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积极承担土地流转和标准化种养的任务,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联合体发展的基础作用. (2)产业建设标准 ①基地规模.种植业:粮油棉集中连片规模在2000亩以上,设施蔬菜瓜果(不含园林水果)在20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水生)在100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