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11-19 |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在4000头以上,羊年出栏在10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2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20万羽以上;
水产养殖业:规模养殖面积在500亩以上;
经果林业:葡萄、苗木花卉等在1000亩以上;
特种种养业在50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基地在1000亩以上;
休闲生态农业基地1000亩以上. ② 销售收入.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加工型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流通型企业年交易(经销)额达到3亿元,其中电商型等综合服务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 ③ 带动农户.龙头企业在产业化联合体中核心作用明显,龙头企业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输入现代生产要素,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节本增效.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分配机制,主体成员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传统农户收入10%以上或带动农户种养和就业人均年增收500元以上. ④ 基础设施.龙头企业有良好的加工设施、生产设施,具备必要的厂房、仓储设施,农业生产或加工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⑤ 品牌创建.开展品牌创建,主要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食用农产品具备有效的 三品 认证证书或注册商标,实现企业品牌共享共建.建有产品可追溯机制,产品优质、生态、安全. (3)经营模式 ① 组织一体化.联合体主要采取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的运作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联合体的供销、种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发挥纽带作用.家庭农场积极承担土地流转和标准化种养的任务,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基础作用. ② 生产订单化.龙头企业采取订单方式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产品基本上实现订单化生产. ③ 技术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配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建有生产、加工过程的生产记录档案,实行专业化生产. ④ 经营集约化.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发展电子商务和网上营销,营销方式多元化;
有先进高效的生产方式,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 ⑤ 服务全程化.统一供种、统一生产、统一技术、统一服务、统一收购、统一品牌 产加销 一体化经营方式.联合体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人才、技术和信息合作. 优先认定情形.申报主体直接、稳定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的优先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新申报的企业要据实填写《企业情况表》,提供以下材料,形成申报书. 1.2016年企业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