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4-12-11 |
2 年所需的备件清单并标明单价(不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2.9 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业主验收合格后24个月;
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24个月.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产品完全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且所有部件的生产日期为近一年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部件调换的内陆运输费用,急用部件应免费空运. 2.10 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 卖方应在宁波市内设立服务售后机构,便于需要时及时安排服务. 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收到买方通知后最迟2小时到场,壹个工作日内修复. 货物安装:业主指定地点. *2.11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支付总合同价款20%预付款;
2.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价款75%;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支付剩余的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投标总价的10%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项目合同前 履约担保退还:货物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部分 2.13 投标文件的组成: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
投标文件装袋要求:无分袋要求,不接受无封袋的投标文件. *2.14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2.15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实物样品提交: (1)各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2)中标单位的实物样品招标人将予以封样保存,未中标的实物样品由未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宣布后自行撤走.本次招标涉及的所有实物样品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6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 月21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样品提交时间:2016年4 月21 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样品提交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样品包封外层请标注好单位名称,里层要求按2.15(2). 2.17 开标时间:2016年 4月
21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5室) 中标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本表内打有 * 的条款系实质性条款,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投标货物 1.合格的投标人 1.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