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12-14

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五)收费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40号),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1.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在申请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由申请人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到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选择就近的银行进行缴款.缴款后持银行收款凭证到受理机构获取政府信息. 2.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日 附件1: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填部分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仅限公民申请)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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