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12-14 |
b.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c.供货清单凭证及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d.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2 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2. 定义 2.1 采购人:河源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2.2 监管部门:河源市政府采购监管科. 2.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河源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说明: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形式支付. 存款账号: 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账号:4420
0101 0400
20111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