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8-02 |
第一章 规划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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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概况
3 第1条 自然地理
3 第2条 社会概况
3 第4条 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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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基础
4 第1条 生态环境优美
4 第2条 民族文化浓厚
5 第3条 自然资源丰富
5 第4条 生态产业发展加快
5 第5条 生态建设明显加强
6 第6条 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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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存在问题
7 第1条 环境保护体系尚待完善
7 第2条 饮用水安全保障不足
7 第3条 生态经济基础薄弱
7 第4条 资源开发利用不尽合理
8
第四节 机遇挑战
8 第1条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突显
8 第2条 政策利好打开发展空间
9 第3条 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难度加大
9 第4条 环保投入压力增大
9 第5条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任务艰巨
10 第6条 区域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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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则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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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规划主要依据
11 第1条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
11 第2条 广东省、清远市有关法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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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规划范围期限
14 第1条 规划范围
14 第2条 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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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规划目标
15 第1条 总体目标
15 第2条 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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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规划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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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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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构建生态安全空间
24 第1条 总体目标
24 第2条 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
24 第3条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5 第4条 实行分区发展战略
26 第5条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8 第6条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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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生态经济水平
29 第1条 总体目标
29 第2条 生态农业建设
30 第3条 生态工业建设
32 第4条 生态服务业建设
34 第5条 生态旅游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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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38 第1条 总体目标
38 第2条 水环境污染治理
38 第3条 大气环境污染治理
44 第4条 土壤环境污染治理
49 第5条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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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加快城乡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58 第1条 总体目标
58 第2条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59 第3条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59 第4条 构建城市绿色空间
63 第5条 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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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65 第1条 总体目标
65 第2条 保护传统文化,发展文化产业
66 第3条 加强认知文化,培养生态文明意识
67 第4条 培育行为文化,践行生态文明绿色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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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生态制度
70 第1条 总体目标
70 第2条 进一步确立生态文明决策机制
71 第3条 创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72 第4条 创新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制度
73 第5条 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
73 第6条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74 第7条 探索生态文明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74 第8条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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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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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效益分析及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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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效益分析
80 第1条 经济效益
80 第2条 环境效益
80 第3条 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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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实施保障
81 第1条 法制保障
81 第2条 组织保障
82 第3条 经费保障
83 第4条 社会保障
84 第5条 能力保障
85 附表
86 附表1 生态制度建设重点工程
86 附表2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
86 附表3 生态空间优化重点工程
90 附表4 生态经济建设重点工程
91 附表5 生态生活建设重点工程
92 附表6 生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93 前言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法治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党的十九大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将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将美丽中国纳入国家现代化目标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生态省建设,环境保护部大力推动,各地积极响应.2016年1月,根据中央批准将 生态建设示范区 更名为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的要求和环保部《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14〕110号),加快推动生态市、县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提档升级,环保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2017年7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坚持 生态文明 发展定位,按照 生态立县 发展路径,2017年8月22日印发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连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市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编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概况 第1条 自然地理 连山县地处广东省西北隅,南岭山脉西南麓,位于北纬24°10′25″~24°51′15″,东经111°55′15″~112°16′00″之间. 连山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域,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382.0小时,年平均蒸发量为1312.1毫米,年平均气温为18.9℃,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2%.连山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800.4毫米(相当22.77506亿立方米),径流总量14.918亿立方米. 连山县原生植被为常绿阔叶林和常绿针阔混交林,全县森林面积101926.6公顷.连山县地质成矿条件较好,矿产资源较为丰富. 第2条 社会概况 连山县辖吉田、太保、禾洞、永和、福堂、小三江、上帅7个镇及48个行政村、4个社区,省属广东连山林场位于县内.2016年末,连山县户籍总人口12.3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40‰,常住人口9.41万人.连山县是个多民族的县,2015年年末全县少数民族人口77728人,占总人口63.88%,其中壮族58071人,瑶族19330人. 第3条 经济发展 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31.12亿元,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7亿元,增长5.1%;
第二产业增加值8.86亿元,下降2.8%;
第三产业增加值14.90亿元,增长7.6%.全县工业增加值5.9亿元,下降5.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