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12-16 |
(项目完成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包括技术进步、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情况.(项目财务决算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固定资产入账等.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设立专帐、专款专用、明细账及凭证等.
第四章 完工评价的组织和程序 第九条 项目一般在主要建设内容完成一年后提出完工评价申请.项目具备了完工评价条件的,项目单位向项目推荐部门提出完工评价申请.根据完工评价分类权限,对于专项资金扶持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经项目推荐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报项目组织部门. 第十条 完工评价主持单位对项目单位提交的完工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对基本符合评价条件的项目组织召开完工评价会议. 第十一条 完工评价会议成立技改项目完工评价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5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类专家3名,投资管理类和财务类专家各1名).完工评价专家组选出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完工评价会议中有关议程. 第十二条 完工评价会议包括听取项目单位项目完成情况汇报、项目现场考察、质询答辩、形成完工评价意见等环节. 第十三条 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实施情况与申请完工评价材料严重不符,项目未达到预期建设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与预期有重大差异或者财政资金使用、财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应终止评价并责成项目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 完工评价需提交如下材料: 项目单位应按照参考提纲编写技改项目完工评价总结报告(详见附件1),并附以下附件:
(一)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项目技术改造成果和效益.项目实施取得的生产许可、经营资格、专利授权、科技成果、产品鉴定、样机样品、中试线等产业化的图片及数据,或产品测试报告、监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对项目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说明(详见附件3);
(四)项目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支出清单.包括项目建设工程、设备购置清单和主要票据资料;
(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省级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下达文件;
(七)项目责任承诺书或中标合同书;
(八)真实性负责声明. 项目单位除提供以上完工评价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投标文件、最新的企业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在召开完工评价会议时备查.
五、完工评价结果 第十五条 完工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和通过三个等级. 第十六条 优:项目单位超额完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责任承诺书或中标合同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与项目有关产品的技术质量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第十七条 良:项目单位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与项目有关产品的技术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十八条 通过:项目单位基本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任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九条 完工评价会议结束后,完工评价主持单位出具完工评价意见书.由项目推荐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须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备有关材料及意见书(一式两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若发现明显不符合完工评价要求的项目,将出具材料补充通知,要求项目推荐部门和项目单位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的将退回材料,视同未完成完工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未通过完工评价的,应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完工评价申请.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对提供的完工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评价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对项目做出评价.在完工评价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评价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完工评价意见,并对责任方给予通报批评.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参加完工评价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完工评价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所列附件,为本细则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2.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3.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