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4-12-17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任务 在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驻惠高校、科研院所中组织选派一批中青年博士和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人才服务团"到我市乡镇(街道)、县(区)直单位挂职,开展智力帮扶和科技服务,为我市乡村振兴和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选派方式 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精准对接、长效互动"原则,围绕基层实际需求,注重从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中选派.分别选派"博士服务团"和"科技专家服务团". 首批拟选派一批人才到有需求的乡镇(街道)或县(区)直单位挂职服务.人选主要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驻惠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重点选派经济、科技、建设规划、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信息、农业、教育、水利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首批选派后,根据挂职成效和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建立长效化的人才服务基层机制. 选派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专业技术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其他条件 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从事科研、科技管理相关工作.
四、挂职岗位和时间
(一)挂职岗位 坚持岗位人选"双公开",即岗位需求信息向选派单位公开,人选基本信息向接收单位公开,确保人岗相适. 成员一般挂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或县(区)直单位副职.负责开展经济、建设规划、科技创新、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信息、农业、教育、水利等方面工作.
(二)挂职时间 成员挂职时间均为1年.如因工作需要,挂职期满后需延期的,在征得本人、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三方同意后,可延期继续挂职1年.
五、选派程序
(一)各县(区)提出岗位需求.各县(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2―4个挂职岗位需求,原则上岗位应设在不同乡镇(街道)或县(区)直单位.
(二)拟定选派计划.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区)上报的需求岗位进行汇总,综合考虑需求情况后,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制定年度选派工作计划.
(三)组织推荐人选.根据选派计划,组织开展人选推荐工作.各选派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人选把关,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将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四)协商调剂人选.市委组织部对各选派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并按照选派单位、选派人选、接收单位三方同意的原则,对空缺岗位或岗位人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协商有关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开展人选调剂工作.个别岗位遴选不到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派计划.
(五)确定选派方案.市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选派人选名单,通知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由各接收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