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4-12-18 |
力争5年内引进100名左右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30个以上具有省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创新团队. 天鹅计划 实行公告和申报制度,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申报工作.现就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才重点和类别 引才重点:引进工作以用人单位(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为辅.重点引进我市石化、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 引才类别:领军人才分三类:第一类为中国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
第二类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等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第三类为拥有核心技术来惠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分三类:第一类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第二类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
第三类是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
二、支持措施 经评审(认定)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由惠州市委、市政府颁发证书和牌匾.
1、经认定入选的第
一、二类领军人才,可获得市财政给予津贴补助(分别为每月10000元、500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专项工作经费资助(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
2、经评审入选的第三类领军人才,可获得市财政给予津贴补助(每月300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10万元)、一次性专项工作经费资助(30万元).
3、经评审入选的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三类科技创新团队,可分别获得市财政给予的1000万元、500万、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属于县(区)推荐申报的,鼓励各县(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近三年引进到惠工作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即2010年9月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如属计划引进来惠的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要求已签订来惠的意向性合同,并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到惠工作的正式合同.
(二)申报条件 申报领军人才:引进后每年在惠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申报第
一、二类领军人才的且属于海外引进的在惠时间可适当放宽,属于国内引进的人事或劳动工资关系须调入惠州的用人单位). 申报第
一、二类领军人才的参见《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和办法》(附件1),其中申报第一类年龄不限;
申报第二类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申报第三类领军人才的参见《惠州市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和管理办法》(附件2 ),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申报创新团队:申报的科技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符合惠州产业发展需要.团队由带头人一名和核心人员若干名(3人以上)组成,一般在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或共同实施重大项目2年以上.团队成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引进国内的科技创新团队,半数以上(含带头人)成员应将人事关系和档案转至用人单位,全职在惠州的用人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