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2-31 |
一、宪法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1908君主立宪制)、《十九信条》(1911)→南京临时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1总统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内阁制)→北洋政府 天坛宪草 (1913《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内阁制)、 袁记约法 (《中华民国约法》1814总统制)、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1923内阁制)→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五院制建立)、 五五宪章 (1936《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1947年总统集权制).
二、刑法(从体例、内容两方面掌握) 清末《大清现行刑律》(1910,民刑分立,废除酷刑)、《大清新刑律》(1911,附《暂行章程》)→北洋政府《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1912附《补充条例》)→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刑法》(1928)
三、民法(从篇名、特点两方面掌握) 清末《大清民律草案》(1911)→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民法》(1929)
四、诉讼法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1906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1910)→《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1931)、《中华刑事诉讼法》(1928) 特别注意: 中国法制的演变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习惯法的成文化、成文法的儒家化、儒家化封建法的现代化.这是非常重要的线索,可以帮助记忆. 中国法制史的学习中有两条线索,即横向以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的发展为线索;
纵向以法律成文化、儒家化、现代化的进程伟线索. 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六大线索
一、主要法典:
1 战国 《法经》, (六篇:《盗法》、《贼法》、《网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李悝在魏国制定.
2 汉朝 《九章律》, (九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既律》),刘邦命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作律. 《傍章律》, 有关礼仪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叔孙通在高祖和惠帝年间制定. 《越宫律》, 有关宫廷警卫方面的专门法律,武帝时期张汤制定. 《朝律》, 《朝贺律》,有关朝贺制度方面的专门法律,武帝时期赵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