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5-01-12 |
二是作业站在出具购机证明后,要做好对补贴机具的检查工作,防止补贴机具外流和虚假购机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农机科.三是补贴机具的核实、检查、抽查和需统一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科确定,另下通知.四是对场办发〔2016〕11号《黑龙江省江川农场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川农场2016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购置补贴实施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见附件1).五是本年度新型农机补贴的其它操作要求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见附件2)进行实施,农场不在单独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各作业站、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 新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怀 (农场副场长) 副组长:李智国(农机科科长) 李景春(计财科科长) 韦俊峰(农政科科长) 成员:乔海军(宣传部部长) 耿庆军(人社科科长) 赵玉江(公安分局局长)张兵(工商所所长) 周宏宝(政研室副科长) 高云国(农政科副科长) 杨成文(结算会计) 刘桂珍(农政科科员) 焦阳(计财科出纳) 周兴伟(农机科科员) 丁吉(农政科科员) 新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农机科.主任:李智国(兼),工作人员:周兴伟.联系
电话:0454-8191009. 附件2: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7年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垦农机联〔2017〕1 号
一、总体要求 根据《黑龙江垦区新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垦农机联〔2015〕3号),坚持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促进职工持续增收,通过新型农业机械(以下简称新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一步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新机具具有新技术和推广性,主要围绕 三减 及关键作业环节机械化技术,抗灾减灾等有重要作用的农业机械等.注重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保障资金安全;
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新型农机补贴资金根据各管理局(含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下同)、农牧场(含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农业分公司,下同)农业结构调整、新型机械需求、购机需求和农业生产发展实际等因素,按照中央财政新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情况,征求各管理局意见后确定资金规模,具体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详见附件1. 当年结余新型农机补贴资金经管理局和总局同意后,可以按照当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安排购置其他农业机械,如有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新型农机补贴资金还可用于开展秸秆还田等重点作业环节的作业补助等,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