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5-01-13 |
一、本次对外承包土地概况
1、地理位置:本次对外承包土地位于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洪河农场,行政隶属于黑龙江省同江市;
2、土地性质:本次对外承包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农业用地),土地已熟化,适于种植水稻;
3、土地面积:本次对外承包土地面积为20060亩;
4、土地耕种条件:田间道路畅通,配有主灌溉渠、引水渠、排水渠、水井、农业用电等设施(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承包方式 本次土地承包采取委托黑龙江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承包期、竞价保证金、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期:4年11个月,(即2018年12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50万元,由意向承包方在报名时向黑龙江产权交易所缴纳.意向承包方中标后该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3、每亩承包费: 每亩承包费=基础价+竞价价格 (1) 基础价:基础价等于洪河农场发布的《洪河农场****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中农场职工竞包基础价.如洪河农场发布上述"方案"名称变更或不再发布,则以洪河农场发布的类似文件为准,如无类似文件可供参考,则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价格为准. (2)竞价价格:竞价价格等于意向承包方在本次竞价中的最终报价. (3)竞价方式:意向承包方按1元/亩或1元/亩的整数倍的报价方式报价.
4、年承包费:年承包费以承包方最终竞价金额加上基础价之和与总亩数计算而得,即年承包费总额=(基础价+承包方竞价价格)X (20060亩-林地占地亩数230亩).
5、承包费的支付:承包费采取上打款的收取方式,即实行先付承包费后使用的原则,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的年承包费,承包方需于前一自然年12月20日前和当年1月20日前分别支付给发包方,每次支付额为上一年度应缴承包费的50%;
最后一年即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承包费,需于2022年12月20日前全额支付给发包方,即: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承包费:按照黑龙江产权交易所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该笔承包费分别汇至黑龙江产权交易所帐户以及双方签定的《土地委托耕种合同》中约定的收款帐户,该承包费采取预付的方式,即:第一笔成交价款尾款金额为36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50万元转为交易价款)汇至黑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第二笔承包费410万元于2019年1月20日前汇至双方签定的《土地委托耕种合同》中约定的收款帐户.待《洪河农场201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中职工竞包基础价格发布后,按发布价格作为2019年承包基础价,重新计算承包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补齐差额. 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承包费分别需于2019年12月20日前、2020年1月20日前、2020年12月20日前、2021年1月20日前、2021年12月20日前、2022年1月20日前、按照上一年度承包费的50%预缴;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的承包费在2022年12月20日前按照上一年度应缴纳承包费全额付清预缴款.以上款项汇至双方签定的《土地委托耕种合同》中约定的收款帐户,当期承包费按上一年度承包方应缴纳承包费金额预缴,待洪河农场当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案》中职工竞包基础价格发布后,按发布价格作为当年承包基础价,重新计算承包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