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1-13 |
(一)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二)事故危害基本得到控制;
(三)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
(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五)紧急疏散人员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事故发生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是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救援力量建设,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必要时,按规定程序请求驻烟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持抢险工作. 6.2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 分级负担 的原则,负责安排本级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演练和救援的资金保障. 6.3 装备与物资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用防护仪器和防护用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类型,为参与事故救援的专家等应急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或者与当地有抢险能力的单位达成协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调动相应力量进行救援. 指挥部负责调配所需的救援物资,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应急物资与应急器具的储备. 6.4 医疗保障 建立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等,确保对伤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 6.5 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维护.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单位要积极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 6.6 通信保障 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职能部门应将值班电话和网址向社会公布,确保值班电话和网络系统24小时畅通. 6.7 技术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队伍.加强先进的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 6.8 人员防护 制定科学的救援方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救援人员受伤. 7演练与培训 7.1 演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演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评估和演练. 7.2 教育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科学知识和应急规范,公布报警电话. 各级政府应组织、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 8后期处理 8.1 事后恢复 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地政府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