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5-01-13 |
1 编制的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1.7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常态下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状态下的组织结构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监控与信息的报告 3.2 预测、接警、报警、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分类响应 4.3 基本响应 4.4 指挥与协调 4.5 信息发布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 5.3 社会救助 5.4 生产恢复 5.5 总结备案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救援装备保障 6.3 应急队伍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交通运输保障 6.7 治安维护 6.8 安置保障 6.9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0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备案 7.3 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7.5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1 安全生产事故预案警、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 附件2 贵港市政府机关、有关单位及通讯录 附件3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组织机构图 附件4 应急专家名单(贵港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 附件5 事故报告样表 附件6 贵港市安全生产应急值班电话表 附件7 贵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基本响应图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贵港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防御水平,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贵港市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贵港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生产安全的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 II级(重大). 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及《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是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执行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一.轻伤、重伤的判断标准按《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GB15 499-1995)执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和处置原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5.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5.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6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目前,贵港市辖区内共有9100多家工矿商贸企业.其中矿山企业12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5家、经营单位874家(主要是油库、加油站、农药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11家等.以商贸和服务性行业企业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