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01-14

2.GYB培训培训对象: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3.SYB培训培训对象: 四类人员 ;

4. IYB培训培训对象:参加过SYB或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并成功创业1年(含1年)以上的创业者;

5.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对象:本市企业新录用的 四类人员 . 6.在岗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对象:本市企业的在岗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四)培训时间: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五)补贴标准:根据附件1渝人社发〔2014〕222号、附件2渝人社发〔2014〕228号进行补贴.

(六)培训人数:职业技能培训约2200人;

GYB、SYB、IYB创业培训共计约400人;

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100人.

(七)培训实施地点:荣昌县境内.

二、服务承诺基本要求 具备合法办学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符合申请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且申报资料齐全. 具有开展职业培训理论和实作课程设置所需的师资、场地和设施设备,并能满足不同培训项目的培训需求. 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无学员投诉. 具有一定的培训规模和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注重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有能力承担下达的培训计划,并能有效履行定点培训机构协议事项. 培训机构应该在学员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技能鉴定或结业考试,合格后按照附件1渝人社发〔2014〕222号、附件2渝人社发〔2014〕228号进行补贴.

第三篇 项目要求

一、实施时间 2015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

二、实施地点 荣昌县境内.

三、双方职责

(一)招标方职责 ⑴监督、检查、评估投标方执行培训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服务.发现投标方培训的活动不符规定要求,应及时制止,视情给予警告,直至取消乙方的培训资质. ⑵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学员意见,并及时向投标方通报,以便投标方及时改进工作. ⑶协助投标方进行学员资格审查并指导投标方进行学员培训、就业工作. ⑷对投标方的培训过程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投标方提高培训质量. ⑸审查投标方培训班资料,核定投标方培训补贴标准和额度,并按规定程序核拨.

(二)投标方职责 ⑴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培训项目,并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⑵要严格执行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并在发布前报招标方备案. ⑶遵守招标方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招标方开展的培训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⑷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填写并及时提交学员开班、结业鉴定等培训情况的各类表格和数据. ⑸学员培训结业后,负责组织学员参加由县人社局组织的技能鉴定或结业考试,并积极为学员推荐就业岗位,实现技能与就业岗位对接. 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和程序,上报培训班资料及申报培训补贴资金. (7)在培训期间,若出现了安全事宜,由投标方全权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方自行负责: ⑴投标方将承担的培训任务委托转包其它单位的;

⑵投标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培训补贴资金的;

⑶因投标方降低培训质量、管理混乱等引发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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