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5-01-17 |
没有提出的,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 质疑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部门:招标代理公司业务室 联系
电话:0631-6959188 通讯地址:乳山市世纪大道南端中国石油加油站院内二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书面形式提出. 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公司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招标公司因此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潜在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属于固定格式的须按招标公司提供的格式填写,详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一)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承诺函(格式二) 投标价格文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三);
报价明细表(格式四);
包含在报价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格式五);
X年内能供应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细表(格式六). 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持原件校验);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原件校验);
(4)投标人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投标人近期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及交纳社保资金发票的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6)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电汇证明复印件;
(7)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及附件(持原件校验);
(8)投标单位信用报告的复印件【报价单位在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所在地省级信用官方网站(如: 信用山东 )分别下载打印或者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持原件效验);
(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有的资质、资格证书及其认证测试报告等;
(10)所报项目如属政府采购 强制节能 政策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第5款为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内容,开标时未提供以上原件或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应复印件或证书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企业名称不符的,投标单位所投投标文件无效,不能进入商务性和技术性评审.提供的证书(证件)原件应用档案袋单独包装,并附详细的证件列表,标明证件的类别、证件的名称、等级、发证机关、以及同类证书的数量等.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需校验的原件、资料等无效. 6.投标技术文件:投标人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性能、配置等详细技术说明,包括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表等(主要部件的规格、产地也需说明);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文件、批文等资料复印件;
(2)所投报产品的主要技术数据和详细描述、产品组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