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5-01-17 |
(3)所投报产品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4)所投报设备的近期检测、检验报告;
(5)所投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如果有);
(6)课程方案(格式自定);
(7)拟派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八);
(8)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表(格式九);
(9)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说明中要求做出的其他说明;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十);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十一);
9.投标偏离表(格式十二);
10.2016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格式十三);
11.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格式十四);
12.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所投产品属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 政策范围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即所投产品在下述清单目录之一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A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B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符合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 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原件. (3)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需要提供原件校验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