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5-02-04 |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永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突发事件的分级 3.1一般(Ⅳ级)突发事件 3.2较大(Ⅲ级)突发事件 3.3重大(Ⅱ级)突发事件 3.4特大(Ⅰ级)突发事件 4.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4.1突发事件的报告 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4.3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4.4事件的通报 5.监测 6.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6.1预警启动 6.2应急响应 7.应急响应终止 8.应急保障 8.1医疗救援机构. 8.2经费物质保障 8.3通信保障 8.4法律保障 8.5宣传教育 9.应急队伍的成立与培训 10.奖励与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更新与解释 11.2预案实施 1.总则1.1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郴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永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卫生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兴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县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县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3依法规范,快速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1.4.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习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卫生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卫生工作领导、县卫生计生局局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卫生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由县卫生计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卫生应急指挥部 在国家、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发生在本行政区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作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2县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