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5-02-04 |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转移、疏散工作;
3.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场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7个专业组: 1.抢险救灾组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协调指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现场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矿山救护队现场施救;
(2)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4)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警戒保卫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事故发生地乡镇和事故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交通秩序,设立警戒,疏散群众;
(2)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的不安定因素和维护社会治安,为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提供必要的良好环境与保障措施;
(3)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协调组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并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由县卫计委牵头,县、乡医院配合负责实施. 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制订抢救方案,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3)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保障组 根据职责范围分别由下列单位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1)交通运输:由事故单位或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公安交警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 (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
②保障抢险救灾交通道路的畅通与救援物资及时到达现场. (2)生活保障:由事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当地政府支持配合. 主要职责是: (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办公休息场所;
②保障救援人员的所需食品供应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3)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经费由事故单位或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商定承担.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主要职责是: (保障抢险救灾所需购置的救援物资设备所需资金;
②保障救援过程中各项所需资金;
③保障善后工作(家属安抚、伤员治疗)所需资金. 6.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乡镇场政府及公安、工会、民政、劳动保障、卫计委、保险等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妥善安排家属生活;
(3)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7.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门牵头,文广局等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是: (1)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客观地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