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2-08 |
九、乙方应根据约定的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实施本项目,加强贷款资金、配套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
十、乙方应按《贷款协定》中规定的本贷款的使用范围、支付类别、比例及其限额使用本贷款.其它一切与本子项目有关的费用应由配套资金支付. 十
一、任何用本贷款进行的采购、贷款的提取、咨询专家的聘请和使用、财务与审计报告的编制、出国计划等均应按世行相应的《指南》、《手册》以及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 十
二、在执行《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和本协议过程中,如确需调整项目目标和原投资额时,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程序经甲方同意报财政部后提交世行. 十
三、甲方可随时检查本子项目的执行情况、贷款的使用情况,当发现乙方有严重背离《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和本协议规定的现象时,可以采取一切措施,包括部分或全部中止乙方对贷款的使用,以保证问题的及时解决和项目正常执行. 十
四、本子项目下各主要机构以及其它与项目实施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和部门若更名、撤消或停止业务活动,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在相关债务和财务关系认定落实的前提下办理有关手续. 十
五、乙方应按世行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项目年度审计报告》、有关财务报表及其它有关材料. 十
六、乙方应于每一财年开始前1个月将《年度贷款使用计划》和《年度贷款本息偿付计划》报送甲方;
每一财年终了后1个半月将《年度决算》报送甲方. 十
七、本贷款提款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若提款截止日确需延长,乙方应在截止日前七个月通知市财政局,以便甲方向财政部提出申请. 十
八、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和《贷款协定》生效后即告生效,至乙方还清全部本项目贷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其它费用时终止. 本协议由协议双方签署盖章,以昭信守. 甲方 乙方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