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5-02-12

电话:13629359950 招标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分公司 (2)联系人:孔小溪 (3)联系

电话:1399351212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以验收文件为准)后首付中标价的30%,设备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以验收文件为准)后付中标价的40%,一年后付中标价的20%,满两年后根据两年内使用及售后服务情况支付中标价的 10%(10%为质保金).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天内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37.4万元.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8位投标登记号,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名: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凉州区支行 账号:6631

0101 3409

4000 2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收据.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和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退付,投标人不再到场退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24小时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付.)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一式3份, 正本1份、副本2份,并明确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 封口处加盖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投标报价表独立包装. (3)未按该要求制作包装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其它说明: 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一个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文件.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核,未提交原件和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总则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招标人 和 需方 是指 凉州区公安局 . 3) 招标代理机构 是指 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分公司. 4) 投标人 和 供方 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 供应商 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 招标文件 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 投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文件. 8) 货物 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 安装 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 服务 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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