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2-19 |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劳动节和汛期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各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以对广大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学生根本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做好"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即部署.要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尤其要针对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逐渐增多的特点,认真完善防范措施.坚决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消极情绪,切实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力量组织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检查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要覆盖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自然灾害预防等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个方面.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接送学生车辆、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地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同时,要主动请求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针对学生上下学沿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危险水域安全警示、隔离防护工作.
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各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校园安全措施.要严格校内各种庆典、集会、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聚集场所的管理,严防发生校舍坍塌、拥挤踩踏、校园火灾、校园集体食物中毒等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查验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制度和上学放学学校大门治安值守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校内交通管理,完善校内交通设施,严肃查处校内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内良好交通秩序.要全面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性能状况,坚决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切实加强学生出游安全管理.学校组织与教学、科研有关的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对学生参加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等游玩项目,要落实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